辽宁省出台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
syzj/2019-00001
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
有效
2018年05月04日 00:00
近日,辽宁省物价局、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发布《关于核定药品注册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辽价函﹝2018﹞18号),明确了辽宁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。
收费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,至2021年4月30日止,有效期3年。药品方面,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常规项注册收费5100元、需技术审评注册收费24200元、药品再注册收费22800元;医疗器械方面,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收费72200元、变更注册收费30200元、延续注册收费3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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