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的申请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注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147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(品种目录及注销情形见附件)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注销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品种目录.doc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2017 年1 月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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